小说《遥远的救世主》改编的电视剧《天道》中,乐圣公司起诉格律诗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一交换完证据,林雨锋就知道这场官司,乐圣公司不能赢,同时乐圣的代理律师也明确告诉了林雨锋,赢得可能性很小。那为什么林雨锋还要拼死一搏呢?
在当前社会中,很多打官司的人都想请律师能够帮助自己打赢官司。甚至很多时候,当事人从与律师见面开始就一直重复一个问题“官司能不能打赢?都想找到一位能够承诺打赢官司的律师。但是大部分律师律师面对这个问题都表示很无奈,因为律师也无法给出答案。
就像电视剧《天道》中一样, 阎所长说:“雨峰,基于胜诉把握不大,如果你提出撤诉,我能理解。拿了委托人的钱打不赢官司,我们也不体面。但是,撤诉就等于承认了格律诗音箱的价格,依此类推,乐圣旗舰的价格就应该在2000元以内,乐圣旗舰的成本显然不具备这种承受力,其后果可想而知。我以为,败诉了,省这两个钱救不了乐圣。胜诉了,花这两个钱不算什么。打是死,不打也是死,打下去可能还有一线希望,不如拼死一搏。诉讼代理费可以做些调整,分为胜诉和败诉两档,胜诉按原合同的150%计费,败诉按原合同的50%计费。”
从上面这段描述就可以看出,这位阎所长可谓深通经营之道,他这么一说以林雨锋的个性,怎么能不打这个官司,何况林心里面也憋着一股火,就算明知这场官司不能赢,但是为了恶心丁元英一把,他也会选择打这场官司。
而且这位大所长还给了林雨锋一个打赢官司的一线希望。
林雨峰问:“怎么个还有一线希望?”
阎所长说:“被告将1996年的《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记录》作为证据提出,目的是证明农户与公司从来就不存在隶属关系,从而规避商品产地和榨取式生产两个问题。这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无可避免地会将这位丁先生露出水面。我们对格律诗公司扶贫的宗旨不做质疑,会议记录和公司宗旨恰恰证明丁元英是整个体系的策划者,也恰恰证明丁元英早在公司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就已经策划好了这场官司,现在他们之所以不需要律师,是因为丁元英已经为这场官司做了两年的准备,公司和农户从来就没存在过真正的独立。”
林雨峰默默地点点头。
蒋律师将一瓶矿泉水打开递过去。
阎所长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继续说:“格律诗事件表面上是侵害了乐圣公司一家,而实质上是冲击了整个音箱市场,甚至更大的范围。最可怕的是它传播了一种观念:我可以这样竞争。一旦这种观念被法律默许,各行各业凡是适合这种生产方式的产品都会卷入这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法庭有义务本着公共利益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护正当竞争的原则,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林雨峰关上电视,从vcd播放机里取出证据光盘,把所有证据资料归置到一起推给阎所长,说:“老阎,乐圣的荣辱就托付给你了,四个字:拼死一搏。一会儿赵青带你们去电脑机房复制两套证据,我们没事的时候也研究研究。你重新起草一份代理合同,代理费就按你说的办。”
就这么一线希望,让林宇峰更加坚定了要和格律诗公司打这场官司,实际上林雨锋在咖啡馆的两个多小时就已经知道了这场官司的答案,但是那个时候林雨锋可能还没有想到这个一线希望。他想到的更多的是屈辱。
这个念头仅仅是在林雨峰的脑子里闪了一下,他的心就立刻被一种巨大的绞痛覆盖了,眼前油然浮现出这样一幅屈辱的画面:一个气质高贵的女子被一个无赖强奸了,欲哭无泪,状告无门,周围是无数双怜悯的眼睛,只得含辱蒙羞地哀求那个无赖:你娶了我吧。
这份屈辱是林宇峰无法接受的,他的个性太过于刚强,刚比易折,才会有后面的林雨锋自杀!
其实这个时候,虽然阎所长老于算计,但更多的是处于人情世故的在考虑这个事情,在任何一场官司中,影响官司结果的因素都有很多。
这其中包括:诉讼的策略、证据收集、审委会态度、法官的倾向性、律师的专业水准、还有国家政策等等。
而且几乎任何一个环节的小小改变都会直接影响诉讼的结果。可以说是做到了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打赢一场官司。
所以作为律师能操控的因素并不多。律师只能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然后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搜集证据、制定策略。对于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律师也只能尽力争取,无法做到完全控制。
虽然阎所长的愿望是好的,希望能帮乐圣打赢这场官司,可惜他遇到了丁元英,而丁元英的布局中早就预测到了这场官司,而目的就是要通过打官司诉讼,逼迫乐圣公司和格律诗公司合作,一切的设计,都是在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实施的,看起来毫无神奇可言,
但就是这么平淡无奇的布局,却引起了惊天巨浪,把乐圣公司和格律诗公司绑到了一条船上,丁元英的目的达到了,也创造了一个神话礼物,送给芮小丹,虽然芮小丹牺牲了。
————————————
本文由鱼乐嗨世界原创,小人物的视野看世界,你有你的大世界,我有我的小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