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536件,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国务院裁决案件522件。国务院裁决案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大多数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这些案件如何处理呢?
赵大程称,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是最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最终裁决,不能再进入行政诉讼渠道。“所以,我们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非常慎重,因为它是人民群众和企业依法救济自身权益的最终渠道之一。”
他还提到“某省基层行政机关向省政府上报的征地程序材料中,存在伪造村民签名等弄虚作假的问题,该省政府没有审查发现这一问题,就批准了征地。”把关不严。
同时,他还强调,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案件司法部加大审查力度,在案件审理上主要把握这三点:
一是对违法行为严格纠错,不留情面。例如某省基层行政机关向省政府上报的征地程序材料中,存在伪造村民签名等弄虚作假的问题,该省政府没有审查发现这一问题,就批准了征地,把关不严,为此我们依法确认涉案征地行为违法,并责成该省政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例如在裁决维持某合法的环评批复的同时,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涉案项目在施工中产生积水,影响村民出行和耕作的问题,我们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将群众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
三是坚持“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例如原国土资源部在部分地方试点“征转分离”做法,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显不一致,我们就此与自然资源部当面进行了商讨,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及时全面清理了相关政策,废止了11件相关的试点文件。
除此以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绝大部分是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引发的,被纠错的比例达17.9%,高于全国平均比例;而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为10.64%,低于全国平均比例,表明基层政府的执法质量还有待提升。来源: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